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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毕节一法院发布155名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打击拒执行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织金法院决定对155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
在被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面这些人有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的,欢迎向织金法院举报!
举报电话:0857-7707089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乐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57-7707089。
来源 / 织金法院
编辑 / 张绍强 编审 / 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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